看守所属于刑事拘留吗

1.看守所和刑事拘留有本质区别。看守所是羁押场所,用于关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罪犯。而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是公检机关在侦查中遇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方法。
2.虽然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通常会被羁押在看守所,但看守所收押人员不止被刑拘者。因此,不能将看守所与刑事拘留等同。
3.为避免混淆两者概念,公检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做好解释工作,向相关人员清晰说明两者差异。对于公众而言,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法律概念,提升法律素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
(1)看守所是一个具体的羁押场所,其职能是关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同时对于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罪犯,也可代为执行刑罚。这表明看守所内人员身份多样,并非仅为被刑事拘留者。
(2)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在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因法定紧急情况而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手段。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会被羁押在看守所。
(3)由于看守所收押人员的多元化,不能简单将看守所等同于刑事拘留,二者概念不同,前者是场所,后者是措施。

提醒:
要区分好看守所与刑事拘留的概念,遇到涉及相关法律问题时,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一)正确认识两者性质。要明确看守所是羁押场所,收押被逮捕、刑事拘留人员以及部分剩余刑期短的罪犯;而刑事拘留是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自由的强制手段。
(二)区分适用情况。在实际中,判断是适用刑事拘留措施,还是仅作为看守所收押的其他情况,要依据具体的案件侦查进度和法律规定。
(三)合法行使权力。公安机关、检察院等在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1.看守所和刑事拘留不是一回事。看守所是关押被依法逮捕、刑拘的嫌疑人的地方,被判有期徒刑且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罪犯,也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

2.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检察院在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时,遇到紧急情况,会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

3.嫌疑人被刑拘后通常会关在看守所,但看守所还关押其他人员,因此不能认为看守所就等同于刑事拘留。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结论:
看守所不等同于刑事拘留。
法律解析:
看守所是羁押场所,用于关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也会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而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是公检机关在侦查案件遇到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方法。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通常会被羁押在看守所,但看守所收押人员不止是被刑事拘留的,所以不能将看守所与刑事拘留划等号。若大家在这方面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景宁看守所地址 江山市看守所地址 武义县看守所电话 磐安县看守所电话 桐庐县律师 宣城市律师 长兴刑事律师 温州市瓯海区律师网 兰溪市律师 青田县资深刑事律师 杭州市富阳区专业刑事律师 杭州市临安区专业刑事律师 象山县专业刑事律师 开化县专业刑事律师 桐乡市刑事律师 衢州市衢江区取保候审律师 仙居县律师网 东阳房产律师 武义房产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 玉环刑事律师 永嘉律师 杭州上城律师 玉环律师事务所 杭州临平刑事律师 余姚法律咨询 青田法律咨询 杭州萧山交通事故律师 诸暨交通事故律师 义乌交通事故律师 金华律师 东阳律师 龙游律师 杭州拱墅律师 杭州余杭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临平律师 杭州余杭律师 衢州衢江律师 湖州律师 乐清律师 杭州临平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龙游律师 常山律师 景宁律师 杭州西湖律师 新昌律师 杭州滨江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钱塘律师 宣城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钱塘刑事律师收费标准